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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節:『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;在諸神中行審判。』-
這裏所提『諸神』是指一切審判官。這些『諸神』不過是奉神差遣行神旨意的官。神在這些審判官中居首位(申一17)
誰可稱為『有權力者的會』呢?就是各國中神所安排的一切掌權者,人們都在其中。就是彼拉多審耶穌的時候,那種權柄也是神所許可的。
耶穌對彼拉多說:『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,你就毫無權柄辦我』(約十九11)
可見人所享的權柄都是神所授與的。保羅說:『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,所以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』(羅十三1~2)。
2節:『說,你們審判不秉公義,徇惡人的情面,要到幾時呢?』-
神所吩咐的就是『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。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;只要按他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』(利十九15)。
神的本性是公義的,他不能忍『屈枉正直』(出廿三6~7;利十九15;申一17)
3~4節:『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;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。』-特別顧念窮人,主耶穌說:『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』(太十一5)。
神總不會偏待人。那些今生富足的人,就難以進神的國得將來永久的豐富。
現在窮苦的人就容易得永遠的寶貴。所以亞伯拉罕對受苦的財主說:『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』(路十六25)。
信徒中多有窮苦的(太十五26;林後六10)。
主耶穌為了要拯救我們,他自己也成了窮人(林後八9)。
信徒也當紀念窮人(加二10)。
在舊約律法中也特別為窮人有安排(利廿五25、35、39、47)。
詩篇曾多次提到神是顧念窮人(詩卅五10,四十一1,六十八10,六十九33,八十二3~4,百四十12)。
箴言中照樣多次說窮人的痛苦,並且憐憫窮人的蒙神的憐憫。我們從主耶穌那裏得了憐憫窮人的心,所以大多數慈善工作是由基督徒開始創辦的(箴十四1,31,十七5,廿八8)。
5節:『你們仍不知道,也不明白,在黑暗中走來走去;地的根基都搖動了。』-
這些審判官自己不明白,並且在黑暗中走來走去。律法乃是社會的根基。
施行審判的人自己若沒有光就不知道怎樣行,這樣,人類的根基就破壞了。
所以詩人另有話說:『根基若毀壞,義人還能作什麼呢?』(詩十一3)
另一個看法就是物質的世界也跟著受咒詛受刑罰(利十八27~28)。因為人顛倒是非,一切受造之物『一同歎息』(羅八22)。
6節:『我曾說,你們是神,都是至高的兒子。』-
主耶穌曾在約十章卅四節中引用本書與他的仇敵辯論。他們反對主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。主耶穌引此節指明舊約既稱不合法的官長為神的兒女,何況他這奉神差遣來的呢!他是行神旨意的蒙神喜悅的愛子,那些官長不過是神所安排在人中行審判的。
7節:『然而你們要死,與世人一樣;要僕倒,像王子中的一位。』-
雖然這些官長有了地位和權柄,他們還是要死的。
『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,如同死亡的畜類一樣』(詩四十九12)。
人雖有現在的榮耀,他還『不過是血氣,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』(詩七十八39)
8節:『神阿,求你起來審判世界;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。』-
這是受苦信徒向神的呼求,那些為道被殺之人的靈魂『大聲喊著說,聖潔真實的主阿,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?』(啟六10) 神是全世界的審判者,到了時候他必要來。凡心中受了罪的審判蒙恩得救了的人可以說:『耶和華阿,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;我們心裏所羡慕的是你的名,就是你那可紀念的名』(賽廿六8)。
到那時『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,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;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,把槍打成鐮刀』(賽二4)。
那是和平來到的時候,因為有和平之 君掌權了。我們應當更懇切的求:『主阿,我願你來。』這也是耶和華的禧年了。
【諸神受審判】
一、天上的法庭(1節)
二、控訴與判決(2~7)
三、來自地上的呼求(8節)
【決獄務平】
一、詩人宣言(1節)
二、神判決審判官(2~7)
1.審判官的罪(2~5)
2.定審判官的罪(6~7)
三、求神審判世界(8節)
【人審神判】
一、大審宣言(1節)
二、人審神判(2~7)
三、審判世界(8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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